资助管理机构人员调整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9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处室系(部)、学生各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07〕57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领导分工和人员变动情况,现对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成员和职责调整如下:

一、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志宏

副组长:蒋彦成

成 员:宋金晓 周 鹤 李文林 文 琳 武凤翔 肖文珍 郭海山 孙缔英

办公室:设在院学生处

主 任:宋金晓

  副主任:贺天庆

成 员:王 丹 陈映村

二、系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

水利工程系:组长:李文林

成员:王建军 张 翼 王怀民 系辅导员、班主任

信息与机电工程系:组长:武凤翔

成员:刘 彬 系辅导员、班主任

土木工程系:组长:文 琳

成员:钟 含 务文涛 系辅导员、班主任

经济管理系:组长:肖文珍

成员:吴楠达科 系辅导员、班主任

环境工程系:组长:郭海山

成员:董晓明 系辅导员、班主任

三、班级学生资助工作认定评议小组

组长:班级辅导员、班主任

成员:班主任、班委、团支部成员

四、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面落实国家、省及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监督、指导系认定小组开展工作。

2、审核系资助工作认定小组评定上报的学生材料,并进行汇总统计。

3、负责将评审情况及结果向院党委汇报,经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公示名单。

4、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负责收集学生和老师反馈意见。

5、调查核实、处理学生及老师反馈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6、研究确定上报名单,行文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负责规划确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配合用工部门搞好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工作。

8、按省教育厅、财政厅制定的发放办法,协助学校财务部门及时将资助资金按系造表发放给受助学生。

五、系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工作职责

1、接受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负责本系奖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工作,监督指导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使广大同学和家长全面了解受助条件、程序和权利,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3、指导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工作,组织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填写《高

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审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上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各类申请表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掌握的学生实际情况,依据《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相关办法,按比例初步评定本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并按要求组织填写有关资助项目的《申请表》。

5、汇总评出的学生材料和名单,上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处)。

6、配合学生处,做好公示,并负责奖助学金造表发放工作。

7、负责向用工部门推荐勤工助学学生,并协助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六、班级学生资助工作认定评议小组工作职责

1、接受系认定小组的指导、监督,负责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2、负责搞好国家、省、学校相关奖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力争做到人人明白政策,了解程序和个人权利。

3、负责收集班级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掌握第一手材料,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

4、负责按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地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5、负责班级评定结果的上报工作。

6、具体负责班级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特此通知。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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