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发布人:校资助中心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保证经济困难的新生正常入学,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经核实的家庭经济情况分别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不同的资助措施,以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新生。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

   (二)家庭无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三)家庭所在地为贫困地区,经济收入特别低,生活特别困难者;

   (四)父母均下岗,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五)因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第五条  申请及审批的程序:

   (一)学校在各系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站;

   (二)经济困难学生凭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新生入学通知书,乡(镇、街道)级政府的证明材料,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三)学生填写“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各系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并报学生处备案;

   (四)学生持“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到校财务科核定缓交金额;

   (五)学生持审批结果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根据困难程度,建议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或给予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补助。对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应补交学费。

第七条  附则

   (一)对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缓交相关费用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尽可能帮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其它困难;

   (二)坚持实事求是、适度从严的原则,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同学人数一般不超过所在系新生人数10%。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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