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变更须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发布人:孙缔英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
变更须知
 
一、基本信息变更
因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或照片有误的,须办理基本信息变更。
学生本人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学校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填写《参保学生变更申报表》(表二),加盖公章,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二、停保
1、学生因转学、辍学、休学、开除、肄业、出国等原因,须办理停保手续。
填写《参保学生变更申报表》(表二),加盖公章,并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2、学生毕业,我中心予以批量停保。
三、退保
学生因死亡,须办理退保手续。
填写《参保学生变更申报表》(表二),加盖公章,并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四、续保
参保学生因各种原因已停保,又参保的,须办理续保手续。
填写《参保学生变更申报表》(表二),加盖公章,并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五、补费
参保学生未随学校一起续缴下一年度医保费的,于次年1月1日停止医保待遇。并给予延迟三个月时间缴费,自补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逾期三个月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退出城镇居民医保,自动停保;再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视同新参保。
六、毕业学生医保的续接办法
(一)参保学生毕业后在郑州市就业的
1、就业单位在郑州市医保中心(含各区医保中心)参保的,由就业单位到我中心办理“居民转职工”手续;
2、就业单位不在郑州市医保中心(含各区医保中心)参保的,办理停保手续;
(二)参保学生无就业单位,人事档案留存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具有郑州市户口的,可办理“随学校参保转随社区参保”手续。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三)参保学生毕业后未在郑州市就业的,办理停保手续。
七、办理时间及地点
正常工作日均可到市医保中心征缴三科办理。
                         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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