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发布人: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教办思政(2017)6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打击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以在校大学生为重点,通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切断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严防在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
二、活动时间
本活动自2017年10月18日起至10月27日结束。
三、主要内容
1、各系要充分发挥教育主体作用,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传销的危害,掌握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
2、各系要把防范传销作为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的做好防范教育,让学生了解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学生对传销的免疫力。
3、院团委发挥好展板、校园广播、黑板报等载体作用,扩大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覆盖面,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营造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系要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及当前传销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各系要结合本部门特点,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突出做好毕业生离校求职安全教育,提高毕业生对传销的辨别能力,防范误入传销陷阱;要针对新生安全意识薄弱特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好防范传销知识教育,加强日常管理,积极预防和制止学生误入传销。
3、加强管理,防止渗透。各系要构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禁可疑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的宣传、蛊惑及诱骗活动。要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觉抵御传销。如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向公安、工商管理等机关反映,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解救等工作。
请各系10月2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学生处,邮箱hetiqi@163.com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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