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资助措施
1.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分为4300元、3300元、2300元三个档次。
4.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未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5.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在前提下,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国家补偿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7.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补偿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学校后,可向学校申请学费资助和退役士兵助学金。
9、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分三年补偿或者代偿完毕。
10.学校奖学金
全学年按人均136元控制,主要用于以学习为主的德智体综合情况的奖励,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学生人数的3%,900元/生/学年;二等奖占学生人数的7%,700元/生/学年;三等奖占学生人数的10%,600元/生/学年。按学期分两次发放。
11.其它资助
学校还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方式,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371-6582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