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要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详细]
考场规则一、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二、开始考试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之前,不得退场。三、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四、严禁将寻呼...[详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摘要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