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5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及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64)精神,现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64)精神的要求,学院决定成立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高潮
 副组长:李连水 黄功学 蒋彦成 
 组 员:宋金晓 何占周 张竞超 李文林 文 琳 武凤翔 陈锦杰 郭海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宋金晓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入学资格复查时间安排:截至10月15日
三、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办法
(一)照片复查:按照录取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进行甄别比对。
(二)档案复查:一是要确认新生是否有纸质档案、材料是否完整,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志愿表、考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二是检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相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是否一致;三是将学生填写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与档案信息进行一致性比对。
(三)体检复查: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存在问题的新生提出处理建议。
四、复查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各系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复查措施,规范复查程序。对在复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上报,坚决清理冒名顶替者,切实把在校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新生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工作不到位、核查不力、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舞弊学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各系的核查情况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学生处。
4、入学资格复查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371-65821039。
五、复查结果及处理:
新生复查工作结束后,对于无问题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对于需要进一步核查、处理的学生,各系要填写《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
对涉嫌违纪、舞弊、冒名顶替的学生,要认真调查,弄清事实,初步取证后,写出情况报告,于10月15日前交学生处,学院将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附件: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
      2、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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