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学生本人向所在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评议小组) 提交《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价认定调查表(试行)》(学生只填写第一项至七项,以及第十项。
第二步:
各系评议小组收集学生的申请表。
(评议小组名单纸质表需要各系盖章交校学生资助中心)。
第三步:
由各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填写《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认定表》、《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价认定调查表(试行)》第八项和第九项。
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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