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调增调减学生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7日发布人: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3〕329 号]要求,在2024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前对受助学生的受助资格进行核查。

我校对5151名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进行了复审。经核实确认,有10名学生因休学退学等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现将取消其国家助学金。同时经申报审核拟转助其他10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变动学生信息见附件,现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4月7日至4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12日

              (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71-6582103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7日


  • 附件【公示附件.xlsx】已下载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 人员资格复核及调增调减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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