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发布人:校资助中心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为落实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教育厅等厅联合下发的财教[2012]360号文件:《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在我院顺利推行中职免学费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 免学费对象:

我院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二、资助标准:

我院免学费标准为:1900元/学年和1700元/学年。

  三、评审程序:

1.免学费对象在每学年开学时确定一次,各班召开主题班会,组织确定具有学籍的在校生认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并将公示名单及由学生本人提供的个人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上报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2.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各班上报的评选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后,将审核名单在系内公示2天。若公示无异议,将相关材料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3.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全院公示5天。

4.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中心将我院中职学生国家免学费名单及相关材料存档,并将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复。

5. 顶岗实习学生:安排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取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

学生在最后一年顶岗实习期间资助主要是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由学院资助中心负责中职学生实习期间免学费材料的审验、把关、上报、协调和落实;负责按月上报顶岗实习学生的异动信息,维护免学费学生名单。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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