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核对学生学籍信息和补充录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发布人:孙缔英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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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8年4月25日“省辖市、扩权县(市)职教科长座谈会”精神,在5月9日前各省辖市、扩权县(市)要核实所属学校事业计划和学籍系统学生数的差别。现将核对过程中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08届毕业生获取毕业证的主要依据为学籍系统里的信息;普通中专、3+2学制的学生还要辅助当年的录取审批表信息。因此,各省辖市应要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录取审批表逐一核对。
2.针对事业统计和电子学籍系统内学校校名不一致的情况,各省辖市、扩权县(市)要在5月9日之前将准确的学校信息以文件的形式上报至省教育厅职成处,并同时送至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管理办公室一份(郑州市农业路28号2208房间,电话:0371-65777773)。
3.各个学校漏输入的05、06、07级学生信息应在5月9日之前输完,并审核完毕。照片信息上传可适当延迟。
4.系统将在5月9日~15日集中开放供修改错误信息,请各学校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修改工作。
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管理办公室
200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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