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发布人: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各系、学生各班:

近期,我院在学生公寓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学生安全用电意识较差,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阻发热电器)现象频发,极易引发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依据

公安部2009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大学导航(20209月版)《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大学导航(20209月版)《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有关规定。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教育

请各系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和管理,各班要召开安全用电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纪律,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自查自纠的力度

请各系加强自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检查宿舍内使用电阻发热电器(包括电饭煲、电热棒、电热杯、电磁炉、吹风机等),以及学生宿舍私接乱拉电源线等违规用电情况,公寓管理科也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违规用电处理办法

1.第一次被查到违规用电者,进行批评教育,对认识不到位的学生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张贴在公告栏。

2.第二次被查到违规用电者,按照大学导航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根据大学导航(20209月版)《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第二章第三条、《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第四条之规定被通报、给予纪律处分者取消评优、评先、评奖助学金资格。

五、违规物品的处理

凡发现使用电阻发热电器(包括电饭煲、电热棒、电热杯、电磁炉、吹风机等)等物品,一律暂时收缴存放,在学生写出检查,做出不再使用违规电器承诺后,于本学期结束后将违规电器领走带回家。




                             学生处

2021年4月15日


下一条:关于学生处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工作

关闭